繁體中文
简体中文
广州建筑工程与房地产法律学习网
标题
摘要
内容
首页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土地开发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建筑工程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房屋租赁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物业征收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房屋买卖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持有物业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诉讼仲裁
关于我们
土地一级开发
商住楼宇建设
住宅
土地征收
一手房买卖
自用
民事诉讼
新闻动态
土地公开出让
工业厂房建设
商铺、写字楼
房产征收
二手房买卖
赠与
行政诉讼
案例分析
土地转让
道路等基础工程建设
公房
继承
仲裁
联系我们
土地闲置
共有
房地产法律家园
侨房发还
首页
>>
房屋买卖
>>
二手房买卖
>>
探问二手房交易⑦:慎买慎卖回迁房房改房
房屋买卖
探问二手房交易⑦:慎买慎卖回迁房房改房
来源:
|
作者:
.
|
发布时间:
2015-07-03
|
1966
次浏览
|
分享到:
回迁房未取得房产证不能交易,房改房上市原单位有优先购买权
广州市二手房房价一路上扬,很多回迁房、房改房开始加入到二手房买卖的行列中。但据记者了解,还没拿到房产证的回迁房是不能交易的,房改房上市前则需取得原单位的同意、盖章,但因这两种房屋售价相对较低,消费者往往经不起房产中介的鼓动,以“变通”的方式签下买卖合同,为日后的纠纷埋下了隐患。
郑小姐近日看中了芳村区一套回迁房,价格比同等水平的房屋便宜了15%,但业主还未拿到房产证,手上只有经房管部门鉴证的拆迁协议,以及回迁证明和收楼通知书,不具备上市合法交易的条件。但因房价实在“便宜”,令郑小姐十分心动,房产中介便撺掇她说,可以通过“公证赠与”的形式先买下房子,等原业主拿到房产证后再转名给郑小姐。于是郑小姐缴纳了2000元的诚意金,又签订了简单的佣金承诺书。之后郑小姐听朋友说起才知道赠与买房存在很大风险,于是要求中止交易,但房产中介要求郑小姐承担违约责任,双方争拗不下打起架来。
像这种未取得房产证便上市交易的回迁房,在目前广州二手房交易市场上为数不少,按规定这种房子是不能交易的,很多人听从房产中介的提议采取公证赠与的形式购房,但不知暗里存在的风险。据房地产中介服务管理所的专家介绍,风险有三:一是,只有房产证办到手后才能进行转名登记,但很多回迁房会因种种原因领不到房产证;二是,公证赠与原本只在亲戚朋友之间发生,是一种无偿赠与的形式,如果用在二手房交易上,就必须提防业主收钱后反悔,到时买家房财两空;三是,如果原业主有不良贷款,法院需要查封其财产,以赠与形式出售的房屋也在查封的内容中。房管房与回迁房一样,在目前二手住宅中占有很大的比例。房改房的性质决定了它本身的成交价格拥有较大弹性的空间,为了套现,业主往往以低于市场价出让成交,殊不知上市前还需征得原单位的同意。
张小姐急着想另买套环境好、面积大的商品房,在未取得原单位盖章同意前就委托中介公司出售自己的房改房,中介公司很快就为其找到买家,并签署了买卖合同,张小姐收取了买方的定金及首期房款。但在张小姐向原单位申请房改房上市时,原单位认为张小姐售价较低,于是原单位行使优先购买权,收购了张小姐的房改房。张小姐无法履行与中介公司签订的合同,只能根据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上一篇:
探问二手房交易⑥:缴交租铺顶手费先看业主同意书
下一篇:
探问二手房交易⑧:面积计算有出入买家成冤大头
--关于我们
--案例分析
--联系我们
邮箱:admin@lawyer-gz.com
微信:房地产法律学习网
微信公众平台:房地产法律家园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雅居乐中心8楼
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
--新闻动态
新规速递: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房地产企业加快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全国人大法工委权威解答: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不能履行合同属于不可抗力
本站律师团队首席律师荣获广东合盛律师事务所2019年度“金牌律师奖”
本站首席律师出席全国律协建房委2019年年会暨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战略背景下城市新型法律实务高端研讨会并应邀作主题演讲
新规速递:最高院出台司法解释,对PPP项目合同争议排除仲裁解决方式,2020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站首席律师再度受邀为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作房地产法律实务培训
本站首席律师再度受邀为全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讲授房地产法律实务课程
徐清波律师应邀参加《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8-2035)》调研座谈会
一图读懂《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八项深化改革措施
新规速递: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房地产法律家园
以案说法:母亲擅自出售女儿名下房产,卖房不成反被追责
以案说法:房屋赠与合同中接受赠与一方在房产变更登记前死亡,该赠与的房屋产权份额是否可作为遗产继承?
以案说法:房屋买卖合同未约定过户时间,法院认定买方恶意磋商
以案说法:商品房实际面积小于约定面积,且该房已被再次转让,面积差价款应如何处理?
以案说法:老相册中意外发现遗书,姑侄因房产继承问题对簿公堂
以案说法:离婚协议中约定在房产证中加入子女名字,是否属于赠与?
以案说法:开发商违背承诺停止提供会所服务,小区业主起诉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以案说法:房屋买卖过程中“恶意串通”的认定依据
以案说法:卖方毁约,购房人可请求返还购房款及赔偿房屋增值差价
以案说法:情势变更原则在房产交易过程中的适用